近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推進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全覆蓋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維護建筑工人和建筑業企業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推進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全覆蓋,全省建設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按規定將在冀承建項目全部納入實名制管理,在項目錄入“河北省質量安全監管系統”后的30個自然日內,在“實名制管理系統平臺”中完成項目實名制信息確認,根據施工現場實際設置實名制管理識別設備,真實采集和上傳實名制管理數據。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等進場分包單位應在進場后的10個自然日內,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實名制系統中完成分包信息登記,不得以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為由拒絕納入實名制管理。
加強無施工許可證項目實名制管理,無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在進行項目登記時,可選擇“無施工許可證”選項,并根據系統提示選擇項目類型,系統將為其自動生成臨時編碼,以便項目的后續跟蹤管理。項目施工現場應實施封閉式管理,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不具備封閉式管理條件的工程項目,應采用移動打卡、電子圍欄等技術實施考勤管理。施工現場應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同時,配備具備活體檢測功能設備,留存實名制考勤數據和拍照記錄,嚴禁通過“照片打卡”“視頻打卡”“集中代刷”等弄虛作假行為進出施工現場。
要落實實名制數據安全責任,進一步強化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保護意識,各市要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三員”分立原則,對實名制系統設立系統管理員、安全員和審計員,并由正式在編干部擔任。加強系統賬戶與密碼管理,強化信息化服務運維外包商及運維人員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在建項目及現場人員信息動態管理,認真核對和及時調整工程建設項目及人員的信息狀態。落實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日常管理,定期對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落實情況進行系統排查、現場復核。對到崗履職不達標、存在異常情況的項目和個人要采取責令限期整改、約談企業負責人、列入重點監管對象等措施,限期未整改的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行政處罰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定期對項目實名制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施工企業予以通報,并抄送有關部門。